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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ITLE: 全球生產網路:營運設計和管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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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金經理人的獎金就是從績效中得來的,他如果不做得更好,

獎金就會變少甚至失業。 基金中很多是的股票,於是經理人跑去跟Wal-Mart說:如果你沒法提高獲利,

我就要賣掉你的股票,讓你暴跌然後去全球生產網路:營運設計和管理買別家公商業理財雜誌司的股票。 Wal-Mart說:好吧,那我去國外買更便宜的商品回來並且精簡人事,

這樣就能獲利提升了,於是上班族投資理財 成功公式 = (投資知識 + 金錢管理) x 善用人脈 好的人脈可以節省你很多學習的時間,縮短你數年摸索理財投資的時間都有可能,沒有富爸爸教你理財,就自己去認識善於理財朋友,透過人脈去認識那些已經擁有良好理財知識的朋友許多人失業了,但是Wal-Mart生意變好了,獲利提高, 安妮的基金也變多了。安妮也改去Wal-Mart而不去湯姆的雜貨店了,

因為Wal-Mart實在俗夠大碗!! 湯姆的店太貴了 很多人的想法跟安妮一樣,終於湯姆的店就倒了

因為Wal-Mart而倒閉的小賣店越來越多,失業了、大家沒錢逛街,

於是安妮的精品店也倒了。人們變窮了,只好去買便職場工作壓力量表全球生產網路:營運設計和管理宜的東西,

於是通通跑去買賺翻了,股票一投資理財入門直漲一直漲 湯姆跟安妮一樣,其實都間接持有Wal-Mart的股票。

所以他們都蠻高興的,想說..."雖然失業了,還好我買的股票一直漲...呼~"

問題....誰害湯姆、安妮失業?誰有得到益處?誰是壞人? 每一個人都 小額投資理財 變成了4位一體, 消費者的安妮買到廉價商品開心!

失業者的安妮收掉了精品店...全球生產網路:營運設計和管理.傷心! 投資者的安妮持有股票上漲....開心!



商品網址: http://www.books.com.tw/exep/assp.php/ivyhsu89/products/0010715859

商品訊息功能:

商品訊息描述:

由於東歐邊界的開放與其他國家在全球貿易經濟的崛起,近幾十年全球化的現象逐漸增溫。取得成長市場的通路,或從價值鏈的重塑中,獲得品質、服務、成本優勢,仍是成為全球性公司最複雜的過程之一。本書強調公司在設計和執行全球生產與物流網路中所面臨的挑戰,同時建議一系列創新的方法。

本書提供準則、工具和技術,以協助管理者和實務業者,進行全球生產和物流網路的設計與管理。它所展現的準則,乃是基於在過去幾年中,已經開始國際化的中小型企業公司,所進行作業管理時的主要活動與決策,書中同時呈現了最佳的實作和近年來的趨勢。作者與全世界研究者和實務業者近距離工作,給具多生產區位之全球網路分析與設計,以及新的國際範圍中工廠、倉儲、供給者網路設計,提供方法論的解答。本書同樣勾勒出全球作業架構,以及於設計與管理全球生產網路時,確認競爭來源的邏輯性路徑指引。

在全球市場的國際化過程中,經常從商業角度出發,很少站在支援商業之生產與物流系統的觀點。本書深入觀察生產與物流作業策略,提供需要為自己公司分析、評估、定義和佈署作業策略的管理者適當的指引。

商品訊息簡述:

  • 譯者:余坤東,林泰誠,陳秀育,蔡豐明,盧華安
  • 出版社:五南

    新功能介紹

  • 出版日期:2016/05/01
  • 語言:繁體中文


全球生產網路:營運設計和管理

商品網址: http://www.books.com.tw/exep/assp.php/ivyhsu89/products/0010715859













▲終審法官若改由總統任命,且為特任官,沒有任期限制,反而是讓總統藉由人事任命權,讓政治介入司法。(圖/視覺中國CFP)

司改國是會議第二分組就終審法院的成員、員額及選任程序做出決議,在5年內實施終審法院的人事改革,將最高法院的法官人數(包含院長)裁減至14人、最高行政法院法官人數(包含院長)裁減至7人;同時將選任方式,改為由司法院長提名3倍人選,經遴選委員會選出2倍人選,最後報請總統任命之。而終審法院法官的來源,則包括:立法委員、法官、檢察官、律師、學者及公正人士等代表;且終審法院法官為終身職,沒有任期的限制,僅於屆滿70歲時必須退休或優遇。司改會議欲藉此項改革,發揮統一法律見解的功能,並落實「金字塔型訴訟程序」的改革方向。

不過,「金字塔型訴訟程序」是以堅實的事實審做為基礎前提,也就是事實審法院必須能夠正確地認定事實與適用法律;如果事實審法院有足夠的裁判品質,使判決結果足以讓人民信服,確實發揮解決紛爭功能,自然就會減少上訴到終審法院的比例,進而達到「金字塔型訴訟程序」的結果。同時,由於上訴終審法院的案件量減少,終審法院的法官人數需求自然也會降低。因此,在改革終審法院之前,應先思考我國有無實行「金字塔型訴訟程序」的前提。

事實上,現今因事實審法院裁判違背法令,而遭終審法院多次廢棄或撤銷發回更審之案件,所在多有;此種現象使案件往返於高等法院與最高法院之間,不僅徒增人民的訴訟時間與成本,也嚴重影響人民對於法院裁判的信服程度。

由於我國目前事實審法院的裁判品質有待增進,判決結果也難以讓人民信服,仍無法完全發揮解決紛爭的功能;且若事實審裁判如有違背法令,仍需透過終審法院予以指摘,藉以保障人民之權益。若不先強化事實審法院的功能,也就是確立「金字塔型訴訟程序」的穩固基礎,就馬上精簡終審法院法官人數,則以目前終審法院的案件數量觀之,難以想像精簡後的終審法院,能夠負荷如此龐大的上訴案件!

再者,就終審法院法官的任命程序而言,司改會議決議改為司法院院長提名,委員會遴選,總統任命的方式。然而,現行的司法院院長係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;如終審法院的法官也由司法院院長提名,最後由總統任命,形同由總統掌握最終的終審法院法官任命權。縱使有遴選委員會,也徒具形式地從提名人選中篩選,而無法增加其他人選;且遴選委員會也是由司法院組成,無異於「球員兼裁判」,無從發揮實質的遴選功能。因此,目前司法改革的結果,非但無法符合人民公正司法的期待,反而是讓總統藉由人事任命權,使政治介入司法,此不僅無助於審判獨立,更嚴重侵害人民對於司法公平性的信賴。

筆者在此呼籲,在尚未健全我國事實審法院的功能以前,不應率先將外國制度套用到我國司法機關,否則大幅裁減終審法院法官人數的結果,無異於削足適履,且無助於人民訴訟權之保障;更不可將終審法院的法官任命,改為「院長提名,委員會遴選,總統任命」的方式,否則對於早已欠缺人民信賴的我國司法而言,更是雪上加霜,完全背離司法改革的最終目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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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李永然,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、永然兩岸法律事務中心創辦人、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。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公司立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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